婴儿湿疹治疗原则
文章来源:南宁肤康医院 责任编辑:南宁肤康医院皮肤科 浏览量:84
湿疹是婴儿时期常见的一种皮肤病,2~3个月的婴儿就可发生湿疹,1岁以后逐渐减轻,到2岁以后大多数可以自愈,但少数可以延伸到幼儿或儿童期。有婴儿湿疹的孩子以后容易发生其他过敏性疾病,如哮喘、过敏性鼻炎、过敏性结膜炎等。对婴幼儿湿疹的治疗要遵循总体治疗原则,那么治疗原则有哪些呢?下面南宁肤康医院皮肤科医生为大家介绍一下。
原则一:用什么样药物剂型治疗湿疹依据湿疹表现而定,如红肿明显,渗出多者应选溶液冷湿敷,不可用油膏;红斑、丘疹时可用洗剂、乳剂、泥膏、油剂等;呈水疱、糜烂者需用油剂;表现为鳞屑、结痂者用软膏。
原则二:对湿疹不严重的宝宝,只需局部用药,但不能自行滥用药物,以免引起皮肤损害或感染。
原则三:湿疹可使用的药物种类繁多,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。凡更换新药前,一定把以前所用药物清除干净。在更换药物时比较好先在小块湿疹涂擦,观察效果,以决定是否使用。避免因药物使用不当加重病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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