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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癜风患者应遵守的治疗原则

文章来源:南宁肤康医院 责任编辑:南宁肤康医院皮肤科 浏览量:187

  经过大量的临床表现,白癜风在初发期,治疗起来是比较容易的,初发1~2个月的白斑,往往在治疗半个月至两个月内,可以有效消失,这是因为初发的白斑,皮损内尚存有未有效破坏的黑素细胞,我们称之为“不有效性白斑”,此时及早治疗,可望于白斑皮肤基底层的黑素细胞修复、分裂增殖,分泌黑素、并经树枝状突起输送到表皮各层,会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。

  白癜风在治时期,又可分为静止期和进行期,治疗中,要辨别病期,药物不可乱用,白癜风的进行期,应以内治为主,调整机体的**功能、神经内分泌功能,有其它系统疾病者,切不可选择强烈的日光照射或紫外线,以免加重黑素细胞的自身破坏,同时,亦不可外涂作用强烈的刺激性药物;稳定期白斑,尤其是小面积的稳定期白斑,方可考虑以外用药为主,可以适当配合其它的治疗。

  白癜风治疗起来是比较困难的,因为它的发病因素太过复杂、多方面,而各种因素又相互影响,互为因果,其具体机制又尚未有效明了,因此,任何单一的治疗方法或单种药物的作用,往往是有限的,且疗程较长,率很0,因此,至少在现阶段,治疗白癜风应坚持综合治疗,有些病例既要考虑神经化学因素,又要考虑其可能引发**紊乱的因素,制定系统的、综合的治疗方案,这样能提高白癜风的治疗。